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后勤供水、供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害事故。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灾害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危害。
2、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防范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专班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控制局面,及时处置问题。
4、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件。
三、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将事件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学校成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调动所属医疗部门开展救治工作;根据情况协调校外紧急救援求助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地方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下设7个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
1、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信息指挥组:由校办负责
组 长:校办主任(联系电话:0712—2868355)
成 员:校办公室全体人员
职 责: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内保证院系、处室与校领导小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各工作组行动,及时上报各种信息情况。
2、安全保卫组:由党委保卫部负责
组 长:保卫部部长(联系电话:0712—2868056)
成 员:保卫部全体人员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疏导道路交通,维护校园稳定。
3、学生工作组:由学工部负责
组 长:学工部长(联系电话:0712—2870369)
成 员:学工部全体人员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协助各工作组做好事发现场学生劝导、疏散及管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附属惠济医院负责
组 长:医院院长(联系电话:0712-2822569)
成 员:附属惠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宣传工作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组 长:宣传部长(联系电话:0712—2868623)
成 员:宣传部全体人员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通过宣传媒体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及对突发事件及时真实报导,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处负责
组 长:后勤处长(联系电话:0712—2867068)
成 员:后勤保障处全体人员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物资供应、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7、事件调查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组 长:纪检监察室主任(联系电话:0712—2867985)
成 员:办公室、学工、保卫、纪检、危机源单位相关人员
职 责: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对事件的原因、基本情况、责任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分三级设置突发事件指挥系统。从突发事件发生起,即自动启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指挥系统,指挥部视突发事件的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
一级突发事件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一级突发事件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2人以上重伤、1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火灾,或者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群体事件等。
二级突发事件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危机源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学工部、保卫部领导组成。二级突发事件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造成人员伤害、5万元以上财产损失,或者一般火灾,或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群体事件等。
三级突发事件在危机源单位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三级突发事件主要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事故灾害等。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件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产生的争议及时协调,明确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预案的组织和人员明确自身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与重大危险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以便不断更新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开展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学校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事件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在校师生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师生的监督。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各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应急状态期间,各部门必须保证通信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六、重大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危机源单位,应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信息指挥组报告,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校领导,必要时坚持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同时,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部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座等群体性事件,或者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及相关院系迅速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劝说、疏导现场师生及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迅速摸清现场情况,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等,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5、应急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大动物疫情等;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后勤保障组、学生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及相关院系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3、附属惠济医院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4、维持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应急处置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招生咨询会、大型考试、集体参观等群体性活动而突发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学生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及相关院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维持现场秩序,组织疏散,抢救伤员,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并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迅速摸清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开展伤员抢救工作。
5、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四)群体斗殴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且有人员致伤、致残、致死的情形发生,对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及相关院系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3、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4、迅速摸清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5、学生工作组及相关院系做好人员疏导工作,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防止事态扩大。
6、危机源单位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开展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对集体、个人财产、生命安全所造成的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迅速赶赴现场。
3、打开疏散通道,组织开展疏散、救人和灭火工作。
4、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拨打报警电话时,应讲清楚起火单位名称、地址、火灾事故的部位、燃烧什么物品、火势大小等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安排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顺利到达火灾现场。
5、切断电源、燃烧源,关闭气体阀门,紧急转移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物品,避免继发性灾害。
6、在消防官兵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消防官兵开展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7、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员,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件。是指学生上课、放学、集合、考试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时,因出入楼梯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
4、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5、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七)建筑物倒塌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建筑物倒塌,严重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迅速赶赴现场。
3、采取切断电源、水源、气体管道等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4、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5、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八)校园爆炸事件。是指人为制造或者设备、气体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爆炸,严重影响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办公秩序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3、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
4、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5、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6、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九)校园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为:
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
3、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4、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5、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应急处置措施为:
1、发生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学校领导小组和6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冷静指挥师生就地避险,立即切断电源、水源、气体管道等,并将房屋门窗及疏散通道打开,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4、将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失踪的,要尽快联系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修、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工作。
八、后期处置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九、教育、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其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2、管理与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3、演练。学校要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演习,重点是进行火灾、地震及暴恐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十、 附则
本预案于2012年拟定实施,期间多次进行修订,最近于2022年9月进行修订并发布,此预案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