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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办法 (二)
    2014-10-31 17:27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节 日常公用经费包干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提高学院各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2007年学院经费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再将公用经费中各部门经常性的,开展正常活动所必需的开支和有关管理费用,切块包干到各部门,由其分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按规定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审批手续掌握开支。现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处室系经费包干的原则和使用范围

    (一)经费包干的依据和原则

    1、根据各处室系人员职数、工作性质、任务和学生人数等,结合近三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参照同类高校包干情况,核定我院2007年包干经费总额,实行费用包干。

    2、统一标准,合理分配;节约够用,超支不补;结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包干经费的使用范围

    处室系经费包干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对口接待及误餐费,电话费,内部组织会议、开展活动费,文印费,交通费,学生管理及活动费,其他未列项目的零星开支等。

    1、办公用品费:指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微机用油、墨、纸张、光盘等;办公设备简易维修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学院统一征订的除外)。

    2、差旅费:指处室系人员在国内出差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不含学院统一安排所发生的差旅费)。

    3、对口接待及误餐费:指处室系一般的接待支出,上级业务部门和兄弟院校业务工作接待以及加班误餐费,其费用在处室系包干经费中列支。

    4、电话费:指处室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不含文件规定的职务电话补助费)等。

    5、内部组织会议、开展活动费:指处室系召开的业务会及相关资料费等。

    6、文印费:指处室系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文印费用。各科室的文件材料均由学院文印室打印,所发生的费用按办公室核定的单价,由科室按月与文印室结算。刊头纸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学院无纸化办公实施后,该费用将对应核减)。

    7、交通费:指处室系业务活动租用面的,市内面的费。

    8、学生管理及活动费:为管理学生和组织学生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9、其他未列项目的零星开支:是指各处室系经常发生的,零星的,金额较小的,上述未列项目的开支

    二、单列预算包干项目

    单列预算包干项目是指学院与相关部门按实际情况已确定开支指标的项目,包括:公寓管理费、绿化卫生费、水电费、实验耗材费。

    三、实行预算统一管理的其他项目

    实行预算统一管理的其他项目是指除上述预算项目以外的统一预算管理项目,包括:人员经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职工培训费、学院统一组织的会议费、宣传费、招生费、实习费、教学业务费、车辆交通费、招待费等。

    四、经费包干标准和测算办法

    (一)按照全院处室系的人数和均需发生的各种零星开支,参照近三年支出水平,结合各相关处室系职能不同,承担任务各异的实际,测算包干经费指标数。

    1、根据近三年支出平均水平,测定我院07年日常包干经费总额为165万元;依据见附表(三)、表(四)

    2、包干总额的80%计132万元,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配;

    3、包干总额的20%计33万元,按各相关处室系职能不同,承担任务各异的实际予以适当调整。

    (二)具体测算情况

    1、各教学系包干经费总额为100.58万元。一是根据07年初在校学生人数,每生每年按50元计提日常办公、管理费,共计936,700元,在此基础上扣除学生管理公用经费93,670元(每生按5元计算),剩余按25%平均分配,75%按各系学生人数分配到10个教学院系;二是从调整经费中另加补教师办公用品费2.31万元(每人每年100元),考虑到各教系专业结构设置的实际,每开设一个专业,补助日常管理经费1000元。

    测算情况见附表(二)

    2、行政处室包干经费总额为64.42万元。一是按处室每人每年2000元进行统一分配,计24.4万元;二是按各相关处室职能不同,承担任务各异的实际予以适当调整,计15.31万元;三是剩余部分24.71万元是由于07年元至3月已过,及特殊情况调整数。

    测算情况见附表(一)

    五、日常公用经费包干开支规定和运行程序

    1、日常公用包干经费的开支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各教学系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本系指标总额的5%,行政处室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本处室指标总额的10%;各教学系毕业生信息采集费开支须由毕办结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核准后才能开支,毕业生班主任津贴须由学工处核准后开支,否则按毕业生10元/人和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数扣减当年指标数。

    2、审批手续。财务处将包干经费指标核到处、室、系,由分管院长根据处、室、系负责人提出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使用。

    (1)经费包干范围的开支在500元以内的由处室系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2)经费包干范围的开支在500元以上的,还须分管院长审批;

    (3)各部门将开支费用定期汇总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按计划、规定的开支标准和使用范围审核报销。

    3、包干经费的结算,采取开学初适当借一部分周转金给各处室系。财务处按季度控制各处室系开支计划,不得前吃后空,寅吃卯粮。财务上每月中旬集中报账一次。

    4、要求各处室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结算包干经费,并报财务处备案,财务处定期集中报账,只对指定的专人,不再零星报账。

    5、包干经费一经确定,原则上当年不变,节结可转下年使用。若机构人员和学生数发生较大变化,由财务处负责按标准在当年10月份适当调整,报学院领导审批后,增减其包干经费数额。

    六、单列项目经费、基建及其它硬件设施经费的管理及计划安排

    年初由各有关处室系根据工作实际,事先提出计划,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后,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然后由相关处室系按规定程序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必须严格在计划范围内开支,严禁超越计划盲目开支。当年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开支,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专题报告,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财务处方可根据当年财力情况增补计划列支。

    七、对包干经费、单列项目经费、基建及其它硬件设施经费的使用要求

    1、由于学院仍处于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生存又要发展,困难重重,希望各处、室、系本着艰苦创业,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掌握本处室系费用开支,本处室系内部的包干经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自求平衡、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2、学院正常维持经费(含包干经费)、基建及其专项经费是学院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需要,非开支不可的费用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每笔钱。凡违反财经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财务处要按处室系登记好包干经费使用明细帐,会计原则只不打散支出凭证,但可按费用性质分类归集,并按凭证号记好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便于事中控制和管理。

    4、由学院纪检审计室每年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计,其结果以文字形式向院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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