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院二级学院经费管理使用试行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科学合理地运用经济杠杆的特殊效能,充分调动二级学院办学积极性、主动性。牢固树立成本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各二级学院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参与教学项目建设,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措施,根据学校党委关于二级学院经费综合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综合管理的总体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二级学院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牢固树立成本效益观念,以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目标,在保证学校整体和长期利益的前提下兼顾各院系之间的平衡。
2、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师待遇。在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保证教师收入稳步提高
3、优劳优酬,多劳多得。通过经费管理改革,提高教师分配合理性,科学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4、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与实施有效监控相结合。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的办学积极性和市场拓展的主动性,提高学校的市场创新能力。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学校财务将对开支内容进行监管,保证各项开支的合理、规范。
二、二级学院经费综合管理的费用开支项目及范围
该试行办法为不完全经费自主管理,自主经费项目不包括以下经费项目: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档案工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效益工资、在职职工及长期聘用人员福利、离退休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大型维修、设备购置、水电及物业管理、招生经费、学生奖助学金、科研经费、工会经费、行政性公用经费及行政部门接待费、代收费、上级专项经费、国家级业务竞赛经费、学校专用项目经费。
各二级学院具体经费开支项目如下:
1、二级学院人员档案工资:二级学院正式职工工资和合同制职工。档案工资由二级学院管理,由学校财务统一发放。
2、二级学院课时及效益工资:包括二级学院行管人员效益工资、教师课时费、实验人员课时费、外聘人员课时。
3、临时工工资:二级学院自行聘请管理的临时工工资。
4、公用经费:包括二级学院直接开支的办公、印刷、交通、邮电、差旅、会议费用。
5、业务接待费:指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一些必要的接待费用。
6、教学管理经费:用于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学竞赛,课程开发,教师活动、校企合作、学生就业,试卷印刷等教学管理经费。
7、学生管理经费:用于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学生组织,学生活动的相关费用。
8、学生实验费用:学生实验耗材等。
9、学生实习费用:应支付的学生实习费
10、设备维护费用:教学设备专项维护经费
11、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的零星开支。
三、二级学院综合经费的核定标准
1、效益工资测算公式:
二级学院生均效益工资=学校测算的平均效益工资*75%+学校测算的平均效益工资*25%*师生比调节系数
师生比调节系数:调节系数=学校平均师生比/各二级学院师生比
说明:师生比调节权重每年下降5%,5年后该调节归零。
2、二级学院效益工资参考学校有关教学课时管理办法,根据二级学院每年课时及学生数,统计2010年学校生均效益工资为1580元/生(含二级学院行政人员效益工资)
3、档案工资及合同制临时工的管理和工资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要求执行,具体指标由人事处、财务处核定。各二级学院自行聘请的临时工工资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4、参考近三年学校教学成本统计指标,近三年平均生均办公维持经费(含招待费)为92元、生均教学管理开支28元(含4元学生就业费)、生均学生管理经费为24元,。综合以上数据,初步核定以上三项指标生均拨款标准基数为144元。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办公、教学、学管经费按以下公式测算:
二级学院办公(教学、学管)经费额度=(学校测算的平均经费指标*75%*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学校测算的平均经费指标*25%*全校在校学生总数/9)
5、学生实验费用按生均50元为基数,设备维护费用按15元/生标准测算。以上两项费用根据不同专业系数进行调整:普通专业专业系数为1;工科专业专业系数为1.4;医类专业专业系数为2.05。
具体生均实验费用、生均设备维护费用测算公式如下:
生均经费=学校测算的平均经费指标*专业系数
实验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生均经费*二级学院在校学生数
6、医学、护理专业学生实习费按300元/生标,其他专业学生实习费按100元/生标准,按第三年实习学生人数测算费用总额。
7、公用、教学、学管经费指标将与学费清收率挂钩。学校学费基准清收为95%,超额完成或未完成清收任务的,将按同比率调整或扣减经费指标。
8、所有社会培训收入按学校培训管理办法执行,培训规模及时间需向学校备案。
9、以上各项指标均以2010年统计数据为基础。
四、二级学院综合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要求
1、综合经费改革将严格执行“切块预算,集中核算,二级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原则,财务处将设立各二级学院经费明细账,进行专项管理。
2、自主包干经费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规定用途,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3、各二级学院实行经费包干后,应加强经费支出的计划管理,严禁超支,严禁挤占教学经费用于接待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二级学院人员档案工资和合同制临时工根据学校人事处认可的人数及标准,由二级学院管理,财务处代发;教师课时,办公经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经费等包干经费核定按平均在校学生测定。
5、职工教学课时及外聘人员教学课时由各二级学院上报明细表,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个人实名账户,二级学院必须将明细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6、各二级学院应根据经费包干额、教师构成、专业建设、学术活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情况,制定本院包干经费的分配与管理办法,并经本院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财务处备案。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二级学院政务公开内容,财务处将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7、实行经费包干后,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内部管理与监控,并按照学校要求,制订出二级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与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就业指导、经费控制等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8、本办法首先在建筑技术学院试行,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