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家长的正当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如下办法:
一、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考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履行招生录取环节手续。
二、我校普通高考招生没有所谓计划外招生, 报考我校考生一律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官方网站填报高考志愿,通过各省级招办远程网上录取是我校唯一录取渠道。
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具体实施,只在本校设置招生咨询点(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西区文德楼招生服务中心203—204室)。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我校只委派本校教师到各生源学校进行招生政策宣传,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代理我校任何省份和地区招生工作,无任何校外招生报名点,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承担本校的招生咨询及办理报名、招生、录取等事宜工作。
四、我校办学只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学生专业划分四个校区进行教学和管理,均属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没有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开办校外办学点。
五、任何假借我校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百分百承诺录取的均属虚假宣传。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谣言和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电话咨询查实(见第六条),避免上当受骗。
六、招生咨询:0712-2868616、2868615、2868613、2868212、2868612是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咨询电话。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发布我校招生相关政策的唯一网络官方渠道。
七、考生申诉渠道: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申诉:
(一)至我校西区文德楼203、204室(招生服务中心)申诉。
(二)拔打电话0712-2867985(学校纪检监察处)、
0712-2868616、2868615、2868212(招生服务中心)申诉。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800087170@qq.com申诉。